中華民國防蝕工程學會
「永記造漆防蝕獎」設置及評選辦法
(101.8.9本學會第十五屆第五次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施行) (102.3.29本學會第十五屆第七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訂通過施行) (106.3.20本學會第十七屆第八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訂通過施行) (111.3.14本學會第二十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訂通過施行)
一、
永記造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為獎勵防蝕相關之學術研究及科普推廣活動,提昇國內防蝕工程水準,特於中華民國防蝕工程學會(以下簡稱防蝕學會)設置永記造漆防蝕獎(以下簡稱本獎)。
二、
本獎用途分為補助出席國際防蝕相關會議及國際線上會議、獎勵防蝕教育推廣及獎勵優良防蝕技術論文等三類。
(一)
出席國際會議及國際線上會議:補助出席或線上報名註冊國際防蝕相關會議發表防蝕相關學術或技術論文者(以口頭發表為優先)。每年至多補助新臺幣壹拾陸萬元整,每名頒發獎狀及獎金。
(二)
防蝕教育推廣獎:推廣國內防蝕教育與防蝕技術有具體成果者。每年至多獎勵二名,每名頒發獎牌及獎金新臺幣肆萬元整。
(三)
優良防蝕技術論文獎:發表防蝕相關學術或技術報告於國內外學術期刊,在防蝕學理或實務上有具體貢獻者(註:與塗料、內襯及包覆等相關報告為優先)。每年至多獎勵二名,每名頒發獎牌及獎金新臺幣貳萬元整。
(四)
以上項目之總金額每年不超過新臺幣貳拾萬元整。
三、
本獎之申請者應符合下列二款條件
(註:曾於本會「防蝕工程」期刊發表研究論文者優先考量):
(一)
獲國內外學術團體、研究機構及工程單位推薦,或獲本會會員三人以上(含)聯署推薦(推薦書格式另訂)。
(二)
申請人須為本會有效之個人會員或學生會員。申請者為工作團隊時,團隊代表人須為本會個人會員。
四、
本獎由本會學術委員會依申請人所附之資料公開評審,出席國際會議或國際線上會議審查應於每年一月及七月分各召開一次,防蝕教育推廣獎及優良防蝕技術論文獎應於每年七月分召開一次,並得邀請獲推薦者在評審會議中進行簡要解說。評審委員應親自出席評審會議,並採無記名投票方式評選。
五、
各類獎獲獎者需獲出席評審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未達評選標準時得從缺。評選結果提報本會理監事會備查。評選作業相關費用由永記公司支付。
六、
本獎配合本會年度會員大會辦理頒獎以公開表揚,獲獎者應親自出席接受頒獎,並得應邀發表專題演講。
本辦法提經本會理監事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註:推薦申請表格請至本學會網站:http://www.anticorr.org.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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